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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延期!12月31日前务必完成!否则不能享受优惠!

提醒:不延期!12月31日前务必完成这三件事,否则不能享受优惠!

税务局提醒:

这项扣除12月31日前完成才能享受优惠

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和《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个人缴存个人养老金可享受个税优惠。

具体来说:

1.递延纳税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2.享受个税每年12000元的限额扣除。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3.享受扣除的,可在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时享受。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提醒!只有在12月31日前开立并缴存个人养老金的,才能按照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该年度的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因此,想要享受优惠的纳税人要抓紧办理了!

如何在个税APP中

申报扣除个人养老金?

如何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

1、搜索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首页搜索“个人养老金”。

2、开立服务

首次进入个人养老金服务时,通过点击【立即开通】按钮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服务。

3、个人信息确认

进入【账户开立】页面,阅读个人开户须知并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点击【账户开立】按钮,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完成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

4、完成账户开立

完成以上步骤,点击【开立资金账户】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就完成了全部流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如何在个税APP中申报扣除个人养老金?

第一步:获取缴费凭证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进入“首页——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查询打印”界面下载纳税人的个人养老金月度缴费凭证。一般情况下,每月8日起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下载上月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第二步:扫码录入扣除信息

使用个税APP右上角“扫一扫”功能,或者进入“办税——扣除填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扫码录入”功能,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右上角的二维码。如果纳税人的缴费凭证是以电子方式存储在手机中不方便扫码,可以使用“扫一扫”界面右下角的“相册”功能打开缴费凭证照片。

纳税人授权个税APP获取其个人养老金缴费数据后,个税APP即可根据扫码结果生成当月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纳税人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即可。

需要说明的是,如纳税人扫描的缴费凭证二维码不是本人的,将无法进行填报,系统会予以提示。

第三步:将扣除信息推送给单位

在“选择申报方式”界面,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相应的扣缴义务人,点击提交即完成申报流程,扣缴义务人收到纳税人申报信息后将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查看我的扣除信息”界面,查询自己申报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

当然,如果纳税人不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则纳税人提交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12月31日前这两件事也必须做!

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社保补缴

近期,多地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险费缓缴补缴的温馨提示》,提醒已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相关单位需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社保补缴。

如,天津发布《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补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缓缴单位最迟补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的时限为2023年底。

缓缴单位按规定时限补齐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未按规定时限补齐的,应从补齐缓缴最后期限的次月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上述政策不仅仅是天津的人力资源部门需要注意,全国的人力资源部门都需要注意!

2022年9月,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到,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后续,上海、江苏等多省市接连发布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明确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这笔补贴别忘记领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也将在2023年底前停止申请。

目前,多地已经开始发放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除了长沙,还有包括四川、山西、安徽、重庆、武汉、陕西等多地已经开始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根据通知,2023年多省市申请稳岗返还的基本条件为: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并且,今年稳岗返还补贴仍是通过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进行批量核定。信息系统将符合政策的企业推送到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经企业确认申领后进行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免申即享”。

但部分地区因经办手续不同,需要企业在当地人社服务平台确认申领,所以,建议大家也去人社服务平台上,找到“失业稳岗返还确认”模块,以确保资金顺利入账。

此项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在政策实施期内未确认的企业,视同企业放弃。

来源:中国政府网、长沙人社、51社保网、中国会计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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